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及相关规定,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(竞争性谈判编号:ZTQZ2017-39 )采购上海地铁钢材,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。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件:
2、项目概况:
临洮路站位于曹安公路与临洮路交叉口,跨临洮路东西向设置,为地下二层岛式单柱双跨车站,站后带单渡线,车站规模 339.05m×19.14m (内净),设4个出入口,2组风亭。主体及附属结构均采用明挖法施工。临洮路站主体结构分14段,*大结构段长度为34.5m,*小结构段长度为14.4m,负一层高度(中板到顶板倒角)为4.72m,负二层高度(底板倒角到留撑下沿)为从西向东4.547,4.335,4.175,4009m不等。立柱包括Z1、Z2、Z3,共3种柱型。Z1柱尺寸为0.8×1.1m,4个;Z2柱尺寸为0.8×1.2m,21个;Z3柱尺寸为0.7×1.1m,16个。
嘉怡路站位于曹安公路与嘉怡路交叉口西侧,为地下二层岛式单柱双跨车站,车站规模 249m×19.14m (内净),设3个出入口,2组风亭。主体采用半盖挖顺作法施工,附属结构采用明挖法施工。嘉怡路站主体结构分10段,*大结构段长度为33.6m,*小结构段长度为13.6m,负一层高度(中板到顶板倒角)为4.72m,负二层高度(底板倒角到留撑下沿)为从西向东3.875,3.935,3.905m不等。立柱包括Z1、Z2、Z3,共3种柱型。Z1柱尺寸为0.8×1.1m,6个;Z2柱尺寸为0.7×1.1m,10个;Z3柱尺寸为0.8×1.3m,21个。3、竞价人资格条件:
1)营业范围要求:竞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,并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经营范围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,须为钢材生产厂或代理商,并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。
2)生产能力要求:竞标人竞价的产品必须为招标人限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(限定厂家详见第7条),生产厂家需具备钢材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,具有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;生产工艺、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;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。代理商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,允许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和多个代理商代理同一厂家的产品,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。
3)财务能力要求:竞标人出具2015-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,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。
4)质量保证能力要求: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,拥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-2016年投标产品的2份质量检测报告。
5)供货业绩要求:有不少于3份,2015-2017年被国家或铁路、公路、市政重点工程供货业绩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中标通知书、合同、**等)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;代理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。
6)履约信用要求:竞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,在2014-2017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,未被国家或公路、市政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